病從口入,香港保障食物安全其中一個方法是食物標籤法規,然而大公報記者發現,市面不少店舖出售的預先包裝食物,均欠缺食物標籤,消費者難以有依據地選擇食物。《大公報》把訪查近20間店舖的個案轉交食環署跟進,該署人員經巡查後,發現有店舖出售的預先包裝食物不符合《食物及藥物(成分組合及標籤)規例》規定,已即時向相關店舖的經營者提出檢控。
立法會議員及食物安全專家均指出,市民若不知道食物的成分,進食有一定風險,包括容易造成食物過敏。立法會議員建議加強巡查外,亦應加強相關店舖的食物安全教育。
詳細報道留意1月4日《大公報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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